個資蒐集前告知
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於活動過程中將使用您的之個人資料,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:
- (一)蒐集目的及方式
確認來信者身份並進行連絡。
- (二)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識別類:C00一辨識個人者(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)
- (三)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- 期間:郵件回覆時間內。
- 地區: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內。
- 利用對象及方式:個人資料於上列利用期間內由本處保管。
- (四)個人資料之權利
交付本處之個人資料者,依個資法得行使以下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- 上項申請請來電洽詢本處或書面進行申請。
註明※號的欄位請務必填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