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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16再看見寶來的美」全國油畫比賽,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、拿獎金

2016-07-12

比賽海報

 

一、比賽主題:
以東高雄,包括旗山、美濃、內門、甲仙、杉林、六龜、茂林、桃源和那瑪夏等地區的人、事、物、景為畫作主題,傳達在地自然、人文、藝術、觀光等知性與感性的內涵。

二、比賽獎勵:
        第一名至第十名除頒發獎金、獎狀以外,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,典藏者獎金如下:
        第一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參拾萬元
        第二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
        第三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壹拾伍萬元
        第四名至第十名 共柒位 每位獎金新臺幣捌萬元
        入選若干名 頒發獎狀


三、參賽條件:
不分國籍、年齡之喜好繪畫、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。

四、參賽補助:
初審前100位參賽者(以收件先後順序,公佈在活動官網),可憑至寶來與不老作畫住宿憑證或發票,向主辦單位申請實際住宿費用補助,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$3,000元,住宿地點限寶來與不老地區,且住宿業者需為高雄市六龜觀光休閒協會會員,詳細資料請上「再看見寶來的美」官網查詢,補助住宿日期限定比賽期間(即日起至初審收件截止日)。

五、作品規格:
► 油畫最大號五○號,最小以三○號為限。畫框背面須裝木板、正面裝壓克力(不得裝玻璃)、畫作勿以釘槍裝釘;為保護畫作,若未依規定者,主辦單位不負損毀安全。每人以一件為限,所須裝運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► 報名參賽者均須填寫初審送件報名表,請至「再看見寶來的美」官網下載。

六、參賽作品規定:
參賽畫作必須為2016年創作。凡參加過國內美展競賽比賽之作品,均不得以原作再參賽,如有拷貝抄襲、違反本簡章任何規定者,經發現或檢舉,得取消參賽資格,已獲獎者亦同。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,參賽者應自負全責。

七、評審機制:
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畫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,以公平、公正方式,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作業。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八、典藏與使用權:
決選第一名至第十名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;基於宣傳推廣需求,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,均有研究、展覽、攝影、報導、印製、出版,以及在相關文宣、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。

九、保管責任:
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,未遭損毀者,主辦單位當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,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、作品材質脆弱、結構裝置不良、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,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。

十、收件日期:
(一) 初審畫作照片收件~
♦ 2016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止限時掛號寄件,以郵戳為憑,請用信封投寄,逾期原件退回。照片規格彩色8X10一張,不得局部拍照,並勿折疊。
♦ 掛號郵寄地址:84444高雄市六龜區寶來里中正路8號,請註記「再看見寶來的美~全國油畫比賽」活動 收。
♦ 初審資料一概不退還。
♦ 參賽作品照片之拍製建議由專家協助處理,以免影響參賽權益。
♦ 入選公佈:初審入選名單於2016年11月中旬公佈在「再看見寶來的美」網站首頁並專函通知。

(二) 複審原作收件~
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寄件,以郵戳為憑。
◎複審送件:初審通過參賽者,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,請在期限內繳交與初審照片相同之原作參加複審,並隨作品附上「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」光碟片乙片,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。
◎郵寄地址:813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399號文府國小,並註記「再看見寶來的美~全國油畫比賽」活動 收。

(三)決審~複審通過者,再參加決審。

十一、頒獎及作品展示:
◎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展出時間與地點另定。
◎參賽者需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展示活動。
◎展出結束後作品由主辦單位寄回給參賽者。

十二、活動洽詢專線:高雄市六龜觀光休閒協會07-6883088

最後更新日期:2024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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