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主要內容區

「107年度荖濃溪泛舟活動營運申請須知」第二次公告

2018-04-03

依 據:
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、第60條,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、第8條第2款及本處107年4月3日觀茂管字第1070700152號公告。

一、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本處)轄區荖濃溪自東溪大橋至新威大橋水域,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,限制僅能從事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」所稱之泛舟活動。
二、泛舟活動經營業者,應於107年4月16日17:00前將107年營運計畫書(如後附件)報經本處審查同意後,始得於公告之範圍、時間內從事泛舟營業行為。
 

最後更新日期:2018-04-03

網站導覽
展開選單
關閉選單
您附近的旅遊資訊